你们受了圣灵,是因行律法呢?是因听信福音呢?你们既靠圣灵入门,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?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?(加拉太书3:2-3)
耶稣的门徒全是犹太人,在圣灵降临之日归主的人大多也是。但在保罗首次宣教之旅时,他惊讶地发现非犹太人对耶稣的福音更乐于领受。他定下一个方针,这也是他此后传道生涯中的模式:他会先到犹太会堂对犹太人传讲耶稣,如果他们拒绝他,他就马上转往外邦人中去。
历史改写,保罗赢得了“外邦人的使徒”之名。在归主之前,他是法利赛人,最严谨的犹太律法主义者。但他看到神在非犹太人中的工作后,又成为外邦人的斗士。这卷给加拉太教会的书信,写于早期犹太人与外邦人的争议时期。保罗的情绪相当激动,他对误导教会受律法主义束缚的作法表达率直的愤怒。在第一段里,保罗的气势已达万钧,接着他便以“基督教”——而非犹太教——的角度,讲解旧约中神与亚伯拉罕和摩西的圣约。
律法主义看来对教会似乎无害,但保罗预见到了加拉太人想法最后的结果?他们会开始倚赖自己的努力(遵守律法)以赢得神的接纳。相信基督将成为得到救恩的方法之一,而非唯一的途径。如此,福音的根基将崩溃瓦解,因为他们使基督所做的贬值了。
所以,保罗给加拉太人的书信,是要反对背叛的重罪。他坚持只有相信基督——而非任何一种律法——能打开神接纳之门。如果人可以借遵守律法到神面前,那么他自己——最严谨的法利赛人,应该早就成功了。加拉太书告诉我们,人无法借行为让神多爱我们一点,或者少爱一点;我们不能借着奴隶式地遵守律法去“赚得”神的爱。(加拉太书3:1-加拉太书4:7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