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佳偶在女子中,好像百合花在荆棘内。我的良人在男子中,如同苹果树在树林中。(雅歌2:2-3)
浪漫之爱无疑是最常被歌咏的主题。如果你不相信,不妨把收音机转到任何一家通俗电台,聆听15分钟;你会听到有关新欢、旧爱、狂爱、疯爱等种种爱的歌。而让许多人惊讶的是,圣经中也有扎扎实实的情歌,甚至包括性爱的描写。
所罗门拥有妻妾嫔妃无数,自然相当热衷于浪漫之爱。最后,爱成为他的缠累,他饱尝忧患,受害至深。但歌中之歌——雅歌(也称所罗门之歌)在颂扬一种高尚美丽的爱情,其中毫不羞耻地描述爱人享受彼此的身体,而且坦诚表述其乐无穷。
有些人对此书的坦诚颇不以为然。在中世纪的西班牙,阿维拉的圣泰瑞莎(Saint Teresa of Avila)曾发起一个运动:去除每一本圣经中的雅歌,并将除去的部分公开烧毁。拒绝如此做的神职人员或教师就被革职,甚或下狱。
历代以来,也有许多人把雅歌解读为比喻神与子民间的爱,与实际的爱侣无关。但今日多数学者都相信,此诗应当照其字面意义解释,那是新婚爱侣间对爱的颂赞。
这对爱侣毫不觉羞耻地注视对方,并诉说自己的感觉。他们迷醉于感官世界:自然之美、香料馥郁的气息,也表达极其明确的性爱情节。但是雅歌营造与现代情歌迥然不同的气氛,它反映了伊甸园的原创之爱,那时男女赤身露体并不羞耻。你不会感觉到羞耻的罪恶,只觉得神对他们的爱颔首而笑。(雅歌第2章)